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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工作交流2008年第5期
作者:    来源:经管处    2008-04-03

编者按:2008318日我厅在高州市召开了全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场会,会后,高州市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现把高州市制定的加快发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计划印发,供各地参考。

 

抓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促合作组织加快发展

全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场会于318日在高州市召开后,高州市农业局按照市领导的意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下一阶段计划:

一、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由农业局拟出工作意见报市政府批转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进一步贯彻这次全省会议精神,学习刘金生副厅长讲话,在全市再次掀起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活动。借这次会议的东风,唤起全市各级特别是各地的农民更加关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情,为更多合作社组建和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创造宽松环境。

二、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加快合作组织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引导组建一批新的合作社,争取年内新组建35个合作社,争取全市28个镇(街道)培育一个以上镇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单位,全市主要农作物及“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专业镇()基本上都组建有合作组织。

三、探索建立完善机制,创新农业经营模式。争取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合作组织,以“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动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并以此促进合作社覆盖全市主要农产品和行业。

四、继续办好典型示范,提升辐射带动能力。重点抓好明河香蕉合作社、长兴罗非鱼养殖合作社、茂林爆皮王番薯合作社三个专业合作社,继续摸索经验,进一步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特别是解决社员分配机制和二次分配机制,使合作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真正成为农民信得过、靠得住、增收快和生命力强的经济实体,成为联结千家万户对接市场的纽带,成为小农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桥梁,为今后全市新发展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树立典范。

五、争取安排专项经费,加强培育扶大扶优。向市政府提出申请,争取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培育10个以上县()级合作社示范单位,保证向省级申请立项的合作社,是全市的示范单位或由县()试点指导健全发展一年以上的试点单位。力争做到“扶持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批,覆盖一片”。(高州市农业局供稿)

 

 

 

相关链接:http://www.gd.agri.gov.cn/zwb/bmxx/xzcs/jgc

本期发:各市、县(区)农业局经管科(处、股)

报送:农业部经管司,厅领导,厅有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