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电〔2007〕43号
关于召开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省直有关单位及新闻媒体:
为深入贯彻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我厅定于2007年6月29日上午在广州市燕岭大厦召开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全面总结近年来我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情况及
成效,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并为全省135个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授牌。
二、参会人员
省政府分管领导;省直有关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见附件1);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局长;2007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负责人(示范单位名单见粤农〔2007〕126号)。
三、报名及报到
请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将与会人员名单回执表(见附件2)于2007年6月22日下午下班前传真到我厅经管处,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统一上报本市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单位负责人名单并负责统一安排车辆、组织本市参会人员于6月28日下午5时前到广州市燕岭大厦大堂报到,省直有关单位与会人员可于29日上午8:45前自行前往燕岭大厦参会。广州市燕岭大厦电话:020—37232288。
四、 新闻报道 邀请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省电台、省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南方新闻网、南方农村报派记者采访会议。
五、其它事项
请韶关、梅州、惠州、江门和湛江等五个市就本市如何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撰写一份经验材料(4000字左右),重点介绍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所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发展思路和对策。请广州、汕头、韶关、梅州、惠州、江门、湛江、肇庆、潮州和云浮等十个市在本市范围内推荐一个运行规范、机制完善、发展成效突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及时将推荐名单与我厅经管处沟通,经确认后,组织撰写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典型材料(2500字左右)。
以上材料请于2007年6月15日前送我厅经管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 系 人:杨志平
传 真:020-37288222
联系电话:020-37288219
电子邮箱:yzp99yx@126.com
附件:1.邀请参会的省直有关单位名单
2.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会议参会人员
名单回执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0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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