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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单一饲料(不含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 1.《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 2.申请情况说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未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除外);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未注册的新设立企业适用); 6.厂区平面布局图; 7.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8.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9.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或拟任)身份证明及简历; 10.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11.企业标准复印件; 12.委托检验协议书复印件; 13.有代表性的产品标签样张; 14.审查合格证复印件(迁址、增项企业适用); 15.特有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6.市评审专家组和市饲料管理部门加具意见的《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现场审核表》,市饲料办关于上报资料的文件。
二、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 1.《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申请书》; 2.厂区布局图; 3.生产工艺流程图; 4.产品标准复印件; 5.产品标签样稿; 6.产品原料来源证明; 7.产品原料检验、检疫协议复印件; 8.委托检验协议书复印件; 9.环保证明复印件。 |